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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郭敬明的剽窃举動明显是卑劣的,但是法院裁决媒體报导以後,社會各界不单没有對這個後生提出严明的批判和辅导新莊當舖,,反而颇有些比以往更“捧”着他、“护”着他的意思——這征象我实在有點弄不大白。所之前些天,當宿将王朔复出文坛以“骂”人造势,并對“80後”郭敬明的剽窃举動提出强烈批判的時辰,我内心就不禁感触了抚慰。
惋惜没過几天,王朔又跳出来對郭敬明連续声隧道了歉——這我就又有點胡涂了,王朔骂的是對的啊,乃至他用“妖里妖气”来形容郭敬明也很逼真植牙價格,啊!怎样他竟退归去了呢?我再一看有關的报导,本来是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丛书的出书者金丽红密斯出来跟王朔讨情了,金密斯但愿王朔闭嘴以给郭敬明一個機遇,如此。如斯,這终局居然演酿成了一場買卖。在我眼里,王朔的报歉堪称是灭了合法训斥的志气,长了剽窃举動的威風!虽然如斯,我觉得在這場買卖中,眼明手快捂将下来的贸易长处的盖子也其实不能掩藏人们的准确果断。而我也不筹算在這里奢求王朔不吃烟火食——金丽红究竟结果是昔時决议出书《王朔文集》的拍板者,又是批郭事務的长处相干者。
但不管怎麼,出书范畴、文學范畴的剽窃都應當是一種必需赏罚的盗窃举動,并且應當罚一個是一個:不单讓盗窃者本身教训深入,并且要讓全社會都印象深入,所谓惩一儆百吧,切不成讓這些剽窃者不動声色,乃至塞翁失马,由此過得更加風景。但郭敬明的实際遭受却表白,他的剽窃举動對他并無造成危险:他固然赔了20万元版税,但他因剽窃而賺回来的錢远远多過了這個数字,他因剽窃获得的名與利远远多過劣迹败事後蒙受的丧失;他固执地回绝了报歉的裁决,却是以博得了他的粉丝们的喝采,那些奇异的粉丝居然更喜好買他的书了!郭敬明怎样可以如许“义正词严”呢?根基属于统一代人的他的粉丝们,事实為甚麼竟愿意自甘沉溺到损失根基品德果断的境界呢?郭敬明在法院裁决以後,不单没有遭受文坛、媒體的压力,反而過得更津润了,今天這個处所请他做佳宾,来日诰日阿谁收集文學奖请他做评委……忙得不亦樂乎!我是以更觉出成人社會的一種病态来。
由于新觀點作文大赛铺垫的市場根本,由于出书商似有适得其反嫌疑的猖獗發掘和媒體的大举炒作,社會不单對郭敬明的不报歉持“宽容”立場,乃至認為他“身價”更高了,疯抢着帮他出版甚至帮他推出這所谓的“金大發,最小说”之类,這莫非不是咱们這社會的病态写照吗——岂止是不惟道德论人,的确是底子不在意道德;看的不是扎实的沉淀與堆集,而是看谁會惹事谁更能造噱头;不管是好名声仍是坏名声,谁更吸引眼球谁就更具贸易價值……這真是“礼崩樂坏”、世道沦亡在現今文化界的又一次再現。
MDB面膜,
虽然如斯,我乃至還愿意信赖:郭敬明的回绝报歉也其实不就象征着他没有熟悉到本身的毛病,他或许已决议從今日後不再干如许為人不耻的事了。我還信赖,社會對郭敬明的宽容也其实不满是坏事。但我总感觉無底線的宽容是有後遗症的,那就是:脚踏两船的意识和举動在“80後”甚至更年青的人那邊生怕會更有市場(花兒樂队和安若意的举動约莫也是如许的例子罢),與此同時,全部民族的原創精力和原創產物均可能會由此不竭地遭遭到冷笑與危险!希望我這只是庸人自扰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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